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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胡军 实习生 尹辉
所谓“钓鱼合同”,就是先让你尝到甜头,引你上钩,然后让你大吃苦头的合同。
近年,这种诈骗方式在广东有愈演愈烈之势。
500人的工厂突然人间蒸发
近日,江门市荷塘镇李某给《今日说法》寄来一封共有58人签名的信件。在信中,李某讲述了他和其他50多位供货商的遭遇。
怪事发生在去年12月24日晚9时50分,李某突然接到珠海某箱包厂的订货电话,箱包厂的法人代表一再向他承诺:这批货送完后,一并于年底前结清全部货款。于是,李某又一次以最快的速度将货送去。不料,仅仅过去两天,李某在27日的珠海某报上竟看到箱包厂“倒闭歇业”的声明。他赶紧前往箱包厂,突然发现,一再承诺还款的工厂人去楼空———数百台机械设备、仓库的原材料以及500多名工人在27日凌晨“人间蒸发”!
受害供货商们聚在一起,有58家之多,分别来自中山、东莞、珠海、江门、深圳、番禺以及花都等地,被欠款项从几千元到20多万元不等,累计数额达到400多万元!而且,遭遇也十分相似:供货已有一段时间,也结算过部分货款,但从2003年10月至12月26日期间,他们便接连不断收到箱包厂发出的“请购单”,且都标有“急等用”或“特别急需”字样。李某称,他们就是被这种假象所迷惑,加班加点继续送货,甚至26日下午还有供货商匆匆忙忙赶去送货,哪想到,一夜之间工厂便不翼而飞!
欲哭无泪的供货商于是向珠海市公安局报案。经过调查发现,箱包厂全部机械设备都“跑”到杭州新成立的一家工厂,原箱包厂法定代表人在警方到达杭州不久,再次失踪。
钓鱼合同诈骗呈上升趋势
近年来,“钓鱼合同”诈骗犯罪在广东有所增多。
今年4月,吴川警方就破获一起涉嫌“钓鱼合同”诈骗案件,吴川市博铺街道35家制鞋厂小老板被“最信任的客户”湖北汉川人魏某用“钓鱼合同”的方式骗走40余万元塑料拖鞋。7月份,仅东莞市破获的系列合同诈骗案就达到146起,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据广东省公安厅今年发布的第二次《警情播报》显示,“钓鱼合同”诈骗在广东呈上升之势,7月份全省共立案156起,比去年同期增长20%,涉案金额4.02亿元,是去年同期的5倍多。
据介绍,在经济活动中,以先履行小额合同、然后大量骗取财物的,属于“钓鱼合同”诈骗,属于合同诈骗一种形式。在初期,“钓鱼者”甚至很长一段时期内表现良好,也是真实的,往往会与“鱼”签订一些金额不大、易于履行的合同,而且确实像一个诚实守信的商人一样去履行了,表现出来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用是令人满意的。
这样的“成功合作”重复多次之后,“鱼”的信任感就会不断增强。一旦时机成熟,“钓鱼者”便抛出一份数额可观的“钓鱼合同”诱使“鱼”履行,这时鱼便大祸临头!
增强法律意识防受骗上当
广东某律师事物所潘永茂律师说,对于合同诈骗,我国《刑法》第224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处以拘役到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
潘律师说,珠三角地区中小企业较为密集,也是“钓鱼者”较为活跃的地方,由于很多中小企业主缺乏对“钓鱼合同”诈骗手段的认识,糊糊涂涂上当“上钩”,损失惨重。
他认为,其实“钓鱼合同”是可以防范的,“钓鱼者”从诈骗的准备到实施阶段,总会有一些漏洞或蛛丝马迹。他建议,中小企业除了自己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外,在日常工作中,还应不断向员工灌输防范交易风险的理念,使之潜移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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