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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社保费率调整 个人部分不变         
佛山社保费率调整 个人部分不变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佛山日报 | 点击数:1070 | 更新时间:2012-3-25 | 文章录入: ]
佛山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从4月1日起,我市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费率进行调整。据悉,此次调整的为单位缴费费率,个人缴费费率保持不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地方税务局近日下发《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我市对社会保险费率将进行调整。其中,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0%调升至11%;个人缴费费率保持不变。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5%;个人缴费费率保持不变。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25%。一类行业从0.6%调整为0.45%;二类A行业从1%调整为0.75%;二类B行业从1.5%调整为1.125%;三类行业从2%调整为1.5%。(记者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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