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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继续被认定为“国家卫生城市”         
佛山继续被认定为“国家卫生城市”
[ 作者:佛山日报 | 转贴自:佛山日报 | 点击数:1267 | 更新时间:2011-12-10 | 文章录入: ]

我市及7个镇街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和乡镇的复审

  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谈飞洋报道:昨天,记者从市爱卫办获悉,我市已通过3年一度的全国爱卫会复审,再次被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

  通过本次全国爱卫办复审的,还有南海大沥镇、罗村街道、西樵镇、九江镇以及顺德区北滘镇、陈村镇、龙江镇等7个镇(街),再被确认为“国家卫生镇”的称号。

  今年4月22日,我市通过省爱卫办开展的“全国卫生城市”复查,由省爱卫办将复查结果上报全国爱卫会,申请予以重新确认。6月~10月,全国爱卫办陆续派出暗访组,对包括我市在内的65个命名满3年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复审以及对165个命名满3年的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等抽查复审。

  全国爱卫办本次复审,重点检查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巩固与发展情况,特别是旧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副产品市场等薄弱环节以及“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情况。同时,暗访组还做了民意调查,了解群众的意见。市爱卫办主任温日森表示,已收到了通过复审的通知。

  记者还了解到,明年我市将有7个镇(街)迎接全国爱卫办的复核,包括顺德区容桂街道、乐从镇、均安镇、杏坛镇、伦教街道和南海区的丹灶镇、里水镇。

洪律师微博:http://weibo.com/fs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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