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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创建宜居城乡 低收入家庭居有其所         
佛山创建宜居城乡 低收入家庭居有其所
[ 作者:大洋网—广州日报 | 转贴自:大洋网—广州日报 | 点击数:2070 | 更新时间:2010-6-24 | 文章录入: ]
广州日报讯(记者徐靖)昨日,市政府公布《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从安居、公共服务等方面启动宜居城乡建设。争取到2020年,将佛山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

  接下来,佛山还将着手研究制定“佛山市建设宜居城乡总体规划”以及“城市空间发展、城乡住房建设”等多个专项规划。到2012年前,完成全市建制镇规划以及全部村庄规划。

  住房保障

  2014年将完成农村危旧住房改造

  根据《实施方案》,佛山将在今年年底全部完成对在册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施保障,到2011年全部完成解决现在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而且以安置住房方式保障的户数要达到应保障总户数的60%以上的目标要求。

  到2012年,佛山的住房困难家庭,将基本能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到2014年,农村危旧住房(泥砖房、茅草房)的改造也将全面完成。同时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

  人居环境

  出门五百米可见公园绿地

  《实施方案》还提出,将争取在3年时间内完区域绿道网建设的基础上,逐年完善城市绿道及社区绿道,打造岭南 “绿城”。确保到2012年底,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力争实现居民出门500米之内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

  在水环境及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将确保至2012年底,城乡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公共服务

  3年内实现治安好转

  《实施方案》提出,将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建立组团间公交快线,力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镇、村整治工作。

  社会保障方面,2012年底,将确保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2%,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74%。

  佛山将加强针对治安重点区域和“两抢一盗”等突出治安问题的严打整治,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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